近日,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“十四五”规划的通知。
通知提出:推进区域分布供暖。在集中供暖未涉及的农村地区,城镇棚户区、城中村、城乡结合部,多措并举推进清洁取暖热源及配套设施建设,分散实施电代煤和气代煤,科学确定取暖方式、技术路线和推进次序,推广燃气壁挂炉、空气源热泵等户用热源。 其中提到:
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。制定实施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技术规范,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制度,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。加强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研究,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示范。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、近零能耗建筑,通过建筑布局、立体绿化、建筑材料使用等被动式节能措施,降低建筑能源需求。
加快提高建筑用能效率。持续推动既有建筑、老旧供热管网节能改造,加快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。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。大力推广能源计量、高效节能光源、供暖空调系统高效运行、新风热回收、节能灶具等节能技术,提高建筑用能效率。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,推广太阳能光伏、地源热泵和空气源热泵等技术,探索可再生能源应用和推广模式。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推进热泵、燃气、生物质、地热等高效清洁供暖方式。